2019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照明产品新ErP法规(EU)2019/2020及能效标签法规(EU)2019/2015,将取代现行ErP法规EC 244/2009、EC 245/2009、EU 1194/2012和能效标签法规EU 874/2012。新法规里规定的实施日期为2021年9月1日
色品坐标在以下范围;
每mm2投射发光表面积的光通量<500 lm;
光通量介于60至82 000流明之间;
显色指数(CRI) Ra > 0。
2.独立控制装置
注:涵盖独立式控制装置、嵌入式控制装置、内置的非一体式控制装置。
3.含有光源,和/或独立控制装置的产品
注:如产品中的光源和独立控制装置不能从产品中取出进行验证测试,将产品整体认定为光源。
不在产品范围:
特殊环境使用的光源和独立控制装置:
爆炸性环境中,应急时候使用;交通工具(车,船,飞机等)上使用;
功率P≤13W的双端荧光灯T5管;
电子显示器(例如电视机,电脑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
抽油烟机;
电池供电产品中的光源和独立控制装置,包括但不限于例如:手电筒,
手机,玩具,仅使用电池工作的台灯,骑自行车的臂带灯,太阳能庭院灯等;
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的光源及独立控制装置;
信号灯(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铁路,海上或空中交
通信号,交通管制或机场灯);
图像捕获和图像投影用灯(包括但不限于影印,印刷等)
有效紫外功率大于2mW/klm的特定光源,预期用于需要深UV的应用;
旨在用于杀菌(破坏DNA),旨在用于消毒或捕蝇,或生产臭氧的光源;
旨在用于珊瑚虫;用于皮肤美黑的FL、HID光源;旨在用于植物照射的光源;
旨在用于高色温场合色温大于7000K的HID灯;
卤素灯器光束角小于10度,旨在用于需要非常窄光束的场合;
卤素灯,针对影院、照相馆等情景照明或戏院、酒吧、演唱会等娱乐用途的舞台灯;
可调至高纯度蓝色、绿色、红色的光源,用于高质量彩灯的场合;
实验室使用的标准灯,旨在用于光学定标;光敏患者使用的特殊灯;
白炽灯满足这些条件:≤40W,长度≤60mm,直径≤30mm,用于环温大于300度,比如烤箱等;
卤素灯满足这些条件:G4,GY6.35或G9灯头,≤60W,用于环温大于300度,比如烤箱等;
卤素灯带R7s灯头,色温≤2500K,长度不在75-80mm或110-120mm范围内,旨在用于工业电热设备等;
单端荧光灯直径16mm,2G11灯头,色温3200K且x=0.415,y=0.377,或色温5500K,用于传统影视制作。
能效要求:
1.自2021年9月1日起,光源应满足以下能效要求:
宣称满载功率不能超过允许功率:Pon ≤ Ponmax,其中,Ponmax计算方法如下:
Ponmax = C *(L +Φuse/(F *η))* R
校正因子(C)的基本值取决于光源类型,查阅法规表格2
L:终端损耗因子(以W表示),查阅法规表格1
η:阈值光效值(以lm / W表示)
光效因子(F)是:1.00 针对非定向光源(NDLS)0.85 针对定向光源(DLS)
CRI 因子(R)是:
CRI ≤25时,为0.65
CRI > 25时,(CRI + 80)/ 160
2.自2021年9月1日起,满载运行的独立控制装置的能效要求值:
3.自2021年9月1日起,光源和独立控制装置待机功率都应满足以下要求:
待机功率 P*** ≤ 0.5 W
联网待机功率 Pnet ≤ 0.5 W
P*** 和 Pnet 不得累加
控制装置的空载功率 Pno ≤ 0.5 W
5.自2021年9月1日起,光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流明维持/存活率的耐久性测试新方法:
1200次循环(150分钟开启,30分钟关闭)(总计3600小时)
(b) 环境条件和测试设置:
环境条件: 25±10℃,平均风速小于0.2米/秒基座垂直向上的位置进行测试。除了供应商声明仅适用于特定方向,则样品应以该方向安装电压的偏差不得超过2%,电压的总谐波含量THD不得超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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