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系统的运行规定
(1)具备两组蓄电池的直流系统应采用母线分段运行方式,每段应分别采用独立的蓄电池组供电,并在两段直流母线之间装设联络开关或刀闸,正常运行时该联络开关或刀闸应处于断开位置。
(2)对重要负荷(如保护、控制、断路器合闸或机构电源),一般采用分段环形供电法。正常开环运行。并且按负荷的种类,分成各自独立的供电网络,由直流母线引出。以利于隔离和查找故障。
(3)对接于直流母线上的不十分重要的负荷(如事故照明、试验电源),一般采用单回路供电。
(4)一般情况下直流母线的电压应高于额定电压的3~5。220V直流系统的母线电压为220~230V。
(5)直流系统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5MΩ。
(6)蓄电池室的温度宜保持在(5~30)℃,最高不超过35℃,并应通风良好。
直流系统正常运行方式
(1)正常运行时,220V、110V蓄电池组自带本段直流母线运行,蓄电池出口开关在合位,各段母线联络开关均在“池联”位置。工作充电器运行,浮充蓄电池组。
(2)直流系统备用充电器处在各用状态,各用充电器交流侧开关在开位,保安段至备用充电器交流源开关在合位,交流电源电缆充电备用,备用充电器直流侧各开关均在开位。
(3)110V直流主馈线屏至各直流分屏1、2号电源开关在合位,在直流分屏处开环。正常运行时1号直流分屏由1号电源带;2号直流分屏由2号电源带。
(4)双电源负荷,正常为开环运行,一侧电源电缆充电各用,在就地盘处开环。
(5)蓄电池组因故退出运行时,110V直流母线切换为另一组蓄电池带,220V直流母线切换为另一台机组蓄电池带,该母线联络开关切至“母联”位置。
(6)正常运行时,110V、220V直流母线电压维持在(2,23±0.02)V×蓄电池只数。
(7)2⒛V和110V直流系统工作充电器故障,投人各用充电器。
(8)蓄电池组进行大充、放电时,蓄电池组退出运行,由备用充电器进行大充电。
直流系统正常运行的检查项目
(1)各小开关位置及信号灯指示正确;
(2)各表计指示不超过正常值,浮充电流正常;
(3)开关、闸刀、熔丝各接头无发热现象;
(4)放电滑杆应指在104瓶位置;
(5)测量绝缘装置和闪光信号装置应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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