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下称“《报告》”)。该《报告》对中国18岁以下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在校学生进行调查,调查样本34,661个,样本覆盖中国大陆31个省(区、市)。
《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75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1%,和2018年的93.7%基本一致。这意味着我国未成年人的互联网使用将从“增量”阶段转向“提质”阶段。
互联网对于低龄群体的渗透能力也持续增强,调查显示,高中和中职学生首次使用互联网在学龄前的比例为15.9%和10.7%,初中生增长至18.8%,小学生首次使用互联网在学龄前的比例最高,达到32.9%。此外,初中、高中、中职学生互联网普及率分别达到97.6%、97.6%和99.0%,小学生互联网普及率也达到89.4%。
城乡未成年人的数字差距进一步弥合,城镇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9%,农村未成年人达到90.3%,两群体的差异较2018年的5.4个百分点下降至3.6个百分点。
未成年网民在2019年使用手机、笔记本电脑和电视上网的比例较2018年有所提高,使用台式电脑和平板电脑上网的比例则有所降低。调查显示,使用电视上网的比例提升最为明显,由46.7%提升至56.7%;受到大屏手机对平板电脑的替代影响,使用平板电脑上网的比例由37.4%下降至28.9%。
城乡对比发现,城镇未成年网民使用各类设备上网的比例均高于农村,但手机使用比例差异最小。调查显示,城镇未成年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达到94.0%,农村也达到93.4%,相差仅0.6个百分点。农村未成年网民使用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的比例较城镇未成年人存在较大差异,差距分别达到15.7和10.9个百分点。
未成年网民中拥有属于自己上网设备的比例达到74.0%。手机拥有比例最高,达到63.6%;其次为平板电脑,为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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