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争端脉络
2012年7月,以德国Solarworld为代表的欧盟光伏电池产业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
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将从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妥协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2013年7月27日,经过中欧双方艰苦、细致的谈判,中国光伏产业代表与欧委会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宣布,经过谈判,中国与欧盟就光伏贸易争端已达成“友好”解决方案,该方案近期将提交欧委会批准。
官方数据、观点
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1年底,中国对欧盟光伏产品出口贸易额达210亿欧元,对欧光伏出口量占中国全部对外光伏出口总量的70%-80%。对欧光伏出口直接关系中国近40万光伏从业人员就业问题。因此,保住欧洲光伏市场对中国光伏产业来说尤为重要。
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表示,欧盟是中国光伏产品最大的出口市场,通过对话与磋商解决光伏贸易摩擦,有助于维持一个开放、合作、稳定、持续发展的中欧经贸关系,谈判结果积极、富有建设性。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主任陈惠清表示,最终谈判的价格控制水平不对外公布,出口数量配额如何在国内企业中分配,还在研究阶段,不便透露。但是,大多数企业对此是满意的,通过这样的贸易安排,企业能保持合理的出口份额。总体来说,中国能保持住在欧盟60%的市场份额。
谈判结果:价格底线为每瓦0.56欧元 并限量为每年出口7GW
7月27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宣布与欧委会贸易救济调查机关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承诺价格下限在0.57欧元/瓦左右,为期两年。行业人士称若能达成价格承诺将利好出口占比大的上市光伏企业。后来在敲定价格底线的最后时刻,双方各自退让了一步,在95家中国光伏企业与欧委会签署的最终价格承诺中,设定的价格底线为每瓦0.56欧元,并限量为每年出口7GW。
此次谈判最后的结果对企业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挑战。以尚德为代表的大而不强的模式;以低劳动力成本、加上政府低价土地,大金额投资的中国光伏企业将面临全面洗牌。而对于提高光伏转化率,改善企业经营模式,并发展内需市场的光伏企业,却是个好事。
谈判影响一:价格承诺体现中方企业意愿 利好出口占比大的光伏企业
今年6月初,欧盟初裁决定从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两个月临时反倾销税,如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资料显示,中国光伏产品去年在欧盟累计年度销售额超200亿欧元,一旦欧盟对华光伏产品正式开征高额反倾销税,国内光伏企业将会失去欧盟这个最大的出口市场。
7月27日,机电商会、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等5家行业组织发表《关于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的联合声明》称,经过谈判,中国光伏产业代表与欧委会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该价格承诺体现了中方绝大多数企业的意愿,使中国光伏产品在双方协商达成的贸易安排下,继续对欧盟出口,并保持合理的市场份额。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昨晚对此表示赞赏和欢迎。
尽管目前中欧双方官方并未对外透露价格承诺细节,但有报道指出,中国出口欧盟的光伏组件承诺价格下限在0.57欧元/瓦左右,为期两年。这一价格接近此前中方提出的0.55欧元/瓦,而欧方最初要求0.65欧元/瓦。这一价格水平处于欧洲本土组件厂商的成本线附近。此外,中方还期望在2014年底前能彻底解决光伏反倾销的问题。新能源行业分析师认为,如中欧双方此次达成协议,对出口占比较大的光伏上市公司将是重大利好。
有分析人士称,中国企业目前往欧洲地区的平均售价为0.52欧元/瓦。若按上述0.56欧元/瓦计算,则在目前的均价上,涨了7.69%。但7.69%涨幅仍较此前欧盟开征的11.8%的临时性反倾销税低了不少。
谈判影响二:光伏业整合加速
“尽管都谈不上满意,但双方都能够接受。”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表示,“这不仅符合中欧双方企业的利益,更符合双方国家利益,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江苏辉伦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荣坤说,“这一‘次优’方案为国内光伏企业恢复对欧出口争取了宝贵时间。”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指出,0.57欧元/瓦的价格将较之前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欧盟的销售价有大幅提升,中国产品的价格优势被削弱。此外,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欧盟还将受到数量限制,将以年度配额的方式来实现。这两点都将导致国内光伏行业加速整合,龙头企业承受能力较大,并且按照国家的鼓励政策将得到进一步扶持,而其他企业则面临被整合或者淘汰。
谈判影响三:光伏行业出口总量限制加速行业洗牌
虽然总体来说,中国还能保持住在欧盟60%的市场份额。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在此方案下,光伏企业间将出现更激烈的竞争,大厂对欧出货的下滑有限,但小厂将会出让更多的市场份额。
上述光伏龙头企业负责人认为,此前欧盟“双反”的影响可谓深远,但从谈判达成的结果来看,未来欧洲市场的竞争将更有利于大型企业,每年7GW的出口总量将集中于拥有渠道和政府资源优势的大型厂商。
王海生认为,此次中欧贸易争端谈判结果最大的影响在于出口量限制。经过过去数年的低成本竞争,当前国内光伏企业的价格水平已不相上下,因此欧盟“限价”的影响并不大,但每年不高于7GW的“限量”要求将引发新一轮国内企业在欧洲市场的激烈竞争,企业的实力将体现在能否从7GW的“蛋糕”尽可能多分一杯羹。
浙江一家已停产近两年的中型硅片和电池板制造商负责人表示,以往在欧洲市场没有量的限制,像他们这样的中小企业如果自主地去欧洲各国争抢客户,只要价格合适,质量水平过关,拿到订单的问题并不是特别大。但是,未来对欧出口一旦启动“限量”模式,无疑将更有利于品牌影响力更大、销售渠道更畅通的大型企业。
王海生表示,7GW的总量如何分配将成为摆在我国政府和光伏行业面前的一道题,不排除未来光伏对欧出口实行“配额制”的可能,结果就是出口量将加速向大厂商集中。上述浙江企业负责人认为,如果我国政府未来真的实施配额制,无疑将使处于生存困境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留给它们的选择可能就是加速退出光伏行业。
王海生分析,对欧光伏出口如果启动“限量”模式,A股40多家光伏概念上市公司可能出现一些分化。未来配额的分配将可能以产能规模来划线,在A股光伏公司中,海润光伏、亿晶光电、中利科技、东方日升和向日葵等公司产能规模位居前列,未来有望在“配额制”下优先分享7GW的“蛋糕”。
“国内光伏企业对欧洲市场的依赖度正在不断降低,这意味着未来企业的生产可能不再唯欧洲马首是瞻。长远来看,企业竞争的主要阵地将集中于国内市场以及亚太、中东地区等新兴市场。对于企业来说,不必过分在意欧洲市场的得失。”王海生说。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光伏业务部副总经理梁俊民表示,一旦给定了配额,国内的企业可能为之“打架”,结果可能是大企业得到绝大部分蛋糕,而没有参与调查的中小企业没有配额,即使有也是杯水车薪,很难维持生存,还是得放弃欧洲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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